配过程中发生与第一份遗嘱的内容有矛盾之处,以此份遗嘱为准;第二,四菱财团另有百分之四的股权,由前任会长的孙子御手洗恭介继承,并且这百分之四的股权,不影响第一份遗嘱中已经分配好的那百分之六十七的股权;第三,在御手洗恭介已经成功继承那百分之四的股权的基础上,如果在一年时间内,御手洗恭介结婚并生子的话,那么其余继承了四菱财团股份的御手洗家的成员,就得各自切割部分股权给御手洗恭介,并且在这一年时间内,其余御手洗家成员持有的股份比例,不能发生任何的变动情况,所有人都只有股份的持有权,而无处置权;第四,在御手洗遥史名下的不动产中,有一份没有列在遗产清单中的单独的财产,若一年内,御手洗家的人没有找到这份财产的下落,那么这份财产将会按照事先的安排,有专门的律师进行处置。
以上,便是这第二份遗嘱上的内容。不得不说,这前两条还算正常,但之后那两条的内容……说实话,高远感觉非常离谱。
联想到如果御手洗遥史早就通过浅见太郎了解到,可能会有人来冒领遗产的情况的话,那么有没有可能,这后面的两条遗嘱,其实是陷阱?
因为看这第三条最后所说的内容,所有御手洗家的人持有的股份,都在一年内只对股份有持有权,而无处置权,那么也就是说,包括御手洗恭介在内,一整年的时间里,谁都没法把股权变现,必须得等到一年之后。
而往上反推,这第三条生效的前提,则是第二条已经生效,也就是御手洗恭介成功继承了那百分之四的股权——换言之,只要没有御手洗恭介这个人的出现,那么已经继承了股权的御手洗家的其他人,从一开始就可以对股权进行处置。
所以,用这个角度来看,御手洗家的人,不希望御手洗恭介继承股权似乎还有别的解释——因为有人不想等到一年之后,才对股权拥有处置的权利。
不过,相比于御手洗家内部的问题,更主要的问题还是在于组织。如果将视角换到组织这边,那么眼下的局面是什么?
组织找了个人,不知道用什么手段成功假冒了御手洗恭介的身份,从而获取到了四菱财团百分之四的股权,但是在拿到股权后,要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没法对股权做出处置。
对于组织而言,一个财团百分之四的股份,只能看不能用,并且还没法对财团的运作产生影响,这份股权,似乎有些鸡肋——毕竟,不管是之前西川态条先生那次的事件,还有印象里,原作中也有几次组织的行动,组织最终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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