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国地处江东,本就是犀兕横行。这么多年下来,他们也确实积累了不少的皮甲。据统计,这一战咱们直接收获了皮甲一千副,都可以将咱们国中6岁以上的男孩全都武装起来了!”
相较于武器,古代的盔甲显然要更加具有地位一些。很多朝代民间私藏兵器不犯法,但是藏一副铠甲就要被杀头,可见铠甲在古代战场上的重要性。虽然皮甲的防护能力无法与后世的铠甲相提并论,但是在江东这个所有人都还在使用石器的地方,皮甲的防护能力还是非常强的,通常情况下双方一旦穿好皮甲对战,一场仗打下来伤亡可能都不超过十位数。无他,纯粹只是因为石器难以破开皮甲的防御。
这一仗宜国之所以能够打得这么顺利,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留国大多数的士兵都没有穿戴皮甲。否则即便宜国士兵手中的铁器能够破开皮甲的防御,宜国本身的伤亡也绝对不会小——道理很简单,人力有时而穷。将太多的力气花在破甲上,士兵自然就没有多余的力气继续杀敌了。一个两个还好,多了宜国士兵难免因为脱力而被敌军击杀,战死当场。
“不错,传我命令,此次参战人员,回去之后每人都能分到一副皮甲,作为私人武装!”
商离大手一挥,直接将这一千副皮甲分了一半下去。
中国历史上能打的朝代实行的基本都是征召兵制,士兵平时在家种田训练,打仗的时候自带武器参军。《木兰辞》中不就清清楚楚地写着吗?“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边。”买完之后木兰就成了一个骑兵,到部队报道去了。
相较于常备军,征召兵最大的好处就是省钱。木兰在家中就把自己给训练成了一个骑兵,如果由国家出钱的话,一个骑兵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呢。如今的宜国在生产力方面还极度落后,压根就不具备建立常备军的条件,因此征召兵这种便宜好用的征兵制便成了商离最好的选择。而在征召兵的情况下,事先将武器装备发下去,让士兵们自个儿在家中训练,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喏!”
另一边,在听到商离的吩咐之后,子更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仿佛这一切理所应当似的。在对着商离点了点头之后,子更继续问道:
“对了,王上。如今战争已经结束,咱们什么时候启程回国啊?”
“回国么?唔,确实是应该回国了。”
这几天商离沉迷在越女的温柔乡之中,都差点忘了回国这档子事了。在听到子更的提醒之后,他沉吟片刻,而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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