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桑瞄准离得最远的一个“人”脚下开了一枪,子弹射入无声无息,那团东西还在蠕动。婴桑又开射击那个“人”身上,如中败革,陷进去也没透出来。我知道AK47,打中人身至少得有碗大的一个洞,人群开始恐慌。这些“人”之前是他们的同伴,现在也不知道还认不认识他们了。那些“人”离得更近了,他们的目标是我们,已经在包抄我们了,现在都能看清他们的脸了,脸上一片黑蒙蒙的死气。他们的眼睛都瞪得大大的,眼珠全是黑色,一看才知道,和他们脚底上的东西一样,黝黑发亮,一团一团的。
凤凤吓得钻进石缝中,可是它实在太大了,屁股还露在外面。这只狗空长得这么大,胆子比耗子还小,一有点风吹草动就逃命。可惜太笨,要头不要屁股。
老张问:“怎么办,我们到水里避一避?或许他们怕水。”婴桑不动声色,却死死抓住老张,说:“你们不如看看水里有什么。”我们听她的话望过去,果然见到水上也浮满了黑色盘状的东西,除了上面没站人,其余的如出一辙,所幸,水里的东西没有上岸。婴桑说:“利于水者,必不利于火。他们可能怕火。”说着到已经灭了的火堆里捡了一根棒子,点燃,向“人”缓缓走了过去,把火把抛到其中一个的脚下,那个“人”果然绕开了火把。婴桑把打火机用力甩了过去,打火机挂在一个“人”身上,她开枪把火机打爆,火苗席卷了那个怪物,那怪物很快烧的只剩灰烬。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婴桑那么好的准头,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打火机。
那些“人”离我们越来越近了,伸出了手,那已经不能叫手了,而是漆黑的利爪。在这种时候,我们自觉地分成了两派。安律师、马云龙、安娜、董骄阳、老张等聚到了一堆。我、爸爸、不一、婴桑、昆汀、多零聚到了一堆,我本来是想去安律师那边的,被爸爸给抓了过来,他很相信婴桑。让我意外的是,林森和我们站在一起。我们背靠背站在一起,手忙脚乱自制火把,抵抗扑上来的“人”,那些“人”畏火,不敢上前。但我们的火把迟早会烧尽的。
传来女人尖利的惨叫,难道有人被抓到了,不对,这是另一个方向,谭姐的叫声,她在帐篷里没出来,除了她还有郑老师,他们已经受到袭击了。谭姐的惨叫一声接一声,我们努力冲出去,却徒劳无功。谭姐的叫声也渐渐不闻了。我们手上的火把几乎都灭了。只能拿着枪膛去攻击自卫。枪口插到那些“人”的身体里,如同胶水,掏出粘粘的黑色胶体。那些“人”黑色的利爪划破我们的皮肤。
马云龙那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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