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吴国著名大将罗霄,对很多人来说,是个极其陌生的名字。
拜《三国演义》所赐,三国故事深入人心,三国这段历史故事的精彩程度,以及在老百姓心中的受欢迎程度,放眼几千年历史,也是妥妥的排名第一。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看,这本书确实写的挺出彩的,所以传播力才能那么广阔深远。
但实事求是的说,《三国演义》漏掉了三国时代很多超级牛人。
举例说明:
魏国的超级谋士戏志才,这才是顶尖牛人。
魏武帝曹操的儿子曹冲,他才是曹操最宠爱的儿子,有他在,其它儿子根本不可能得到皇位。他死了,其它人才有机会。
而《三国演义》说曹操最爱曹植,这根本就是胡扯。
他对其他儿子的关爱,和曹植没啥区别,但后来对曹植的打压程度,可以说是变态级的。
当然曹植自己也确实找死。
那是三国时代的事,这里不细说。
蜀国的超级猛将陈到,他的事迹全被移植到赵云身上,变态猛人。
吴国的贺齐,数一数二的猛人。
而这位罗霄,字公盟。
精通孙吴兵法。
其它事项为了节省篇幅,不必细说,只说一件。
罗霄将军参议都督中外诸军事,集义士于东兴,作大堤,筑两城。
魏帝曹丕命大将诸葛诞起大兵气势汹汹围攻两坞,企图打坏大堤以遏诸葛恪(吴将,诸葛亮侄)。
罗霄不慌不忙,设下奇计,率兵与敌人战于长驱,魏兵惊退。
此君勇猛,人们却称他为罗智万。
意思就是说,这位猛将有上万的智慧。
可见人们有多尊敬他。
幸亏他没达到韩信的程度,要不然,他智慧方面的才能再高些,可就没机会被这猛将系统招到了。
他的胡须很长,时人又称他为须将军。
这位大哥特别会抓战机,一枪挑死敌皇,就像挑着羊肉串一样。趁敌军心寒胆裂之际,他决定让又饥又饿的敌人那已经降到冰点的士气,直接降成负数。
“主公有招神之术!杀这帮草芥如屠猪杀狗!儿郎们,杀光这帮狗贼!踩着他们的尸体喝酒!”
己方士气涨了。
敌人士气崩了。
招神这种比吹牛还荒诞的话,一旦变成了现实,把正常人吓疯,真不是啥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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