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说小乔家里那块是没问题的,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在小乔自己身上了。”
大志面色一沉:“娘……”
杨若晴抬手制住了大志的声音,“你莫急躁嘛,娘开篇就说了,娘其实很喜欢小乔的。”
“那娘喜欢小乔什么呢?”大志问。
杨若晴想了下,“我喜欢她身上的那股子书卷气,那股子别的女孩子所没有的傲娇和孤冷。”
但我更喜欢的是因为你对小乔的喜欢。
那是你喜欢的人,所以娘爱屋及乌。但即使如此,该分析的缺点也不能含糊带过。
“小乔模样标致,清秀,精致,个头也不矮,知书识礼,有性格,最重要的是娘看得出来你们之间很默契。”杨若晴喝了口面前的茶,侃侃而谈。
大志也坐在一旁,认真聆听。
“娶到一个跟自己琴瑟和鸣的妻子,这是一件幸事儿,但娶妻并不单单只是两个人兴趣相投便可,你还得考虑到家庭,考虑到子女。”
“娘就直说了吧,你们如果成了夫妻,是不是想要生育自己的儿女?可小乔的身体太差了,从我之前跟她聊天中,对她的病我多多少少也能知晓一些,像她这样的女子别说给你生儿育女,恐怕料理家务浆洗洒扫都不成!”
大志有点急,涨红了脸辩驳:“我是举人,我还会更进一步,我可以买丫鬟仆人伺候,用不着她做那些事。”
“那孩子呢?你也找其他人来生吗?”杨若晴冷下脸来,沉声喝问大志。
大志愣住了。
他张了好几次嘴,却无从辩驳。
小乔身上的病不少,从娘胎里带出来的体弱多病是一方面,除此外她还有很严重的宫寒。
除此外,小乔的右脚比别人多一根脚指头……
关于脚指头的事儿,这世上知道的人以前是小乔和小乔的爹娘,如今多了一个大志。
大志清楚他娘杨若晴只是抓住了小乔的第一条天生体弱就生出了那么多担忧,若是让娘知道小乔还有后面那两条,估计娘得把桌上这茶碗给摔了……
大志垂下头去,少年人先前那股子雄赳赳气昂昂的气焰顿时就大打折扣,这些事儿也梗在他和小乔之间的屏障。
想当初生母还在世的时候,大志就跪在生母的床前求过生母去帮他给小乔提亲,生母当时也是相同的话。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像他们这样小富即安的人家娶亲,首选是好生养。
花钱娶个病秧子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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