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子,心里却越来越发的焦躁,是的,他现在不是一个人了,他现在是一家人了,还有两个幼小的需要良好的生活条件的孩子。虽然说家里的花销根本算不上大,对于他们来说,却根本能称得上是入不敷出。送程晏去学校之后,合荼去麻将馆寻找程加桦的次数越来越频繁,终于有一天,他再也忍受不住了,听完了合荼连哭带闹的劝说之后,他将桌上的麻将一推,霍的站了起来,懊恼的低吼道:“好好好!回去!我回去!”
合荼愣了两秒,但很快就反应了过来,虽然有点不可置信,还是抬起胳膊迅速地擦了擦脸上的泪,握紧了程霖的小手,跟着程加桦的脚步朝外面走去。
人天生就有一股惰性,在这股惰性的驱使下,即使下定决心要改变一番,却依旧茫然不知该从何处改起。程加桦回到家里,在沙发上瘫倒下来,思考着自己要去做些什么才好。他已经习惯了眼前的生活,猛地让他做出改变,还真有点不适应。思量了好半天,自己身上也没点挣饭吃的本事,文人做的工作那是肯定够不上了,连个糊口的手艺也没有,程加桦越想越愁,两只大手往后脑勺一放,薅起自己的头发来。
合荼让刚放学回来的程晏带着程霖去玩,自己则在程加桦旁边坐了下来,沉着脸望着他,问道:“你打算干些什么?”
程加桦又是愁苦又是厌烦的朝她瞥了一眼,没好气的说道:“我咋知道!”
合荼扯过沙发扶手上织了一半的毛衣,闷闷的说道:“我看你跟着国强他们去干活吧,瞧着挺好的。”国强是程加桦的一个朋友,在工地上做事,平日里也经常同他往来,合荼对他的印象很深,是个十分温和憨厚的男人。
“怎么可能!”程加桦仿佛受了什么刺激似的突然坐直了腰肢,“我一个读书人,去干工地上的活计?那不是给咱爸丢脸吗?”
合荼瞅了他一眼,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始终没说出来,只是冷冷笑了一下,依旧低下头织毛衣去了。
话虽这么说,过了两天,程加桦还是跟着国强去工地上干活了,都是些粗活累活,遇上赶工程的,晚上连家也回不来,只能将就着在工地上睡一宿。然而累些,报酬却比之前他做过的工作高一些,程加桦也就咬着嘴唇坚持下来了,没过上几天,本来白白净净的一张脸被晒的黝黑,半长不短的头发里似乎总是沾满了灰尘,怎么也洗不干净的样子。模样虽然狼狈些,但合荼看在眼里,心里却觉得十分满意舒服,即使程加桦三天两头的还是趁着空闲往赌场里跑,她却也不那么在乎了,只要他肯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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