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其实就是打造一个跨公司的资产组合。把对基金经理个人的质疑,变成对资产组合的质疑。每一家公司只占基金的一部分,风险可控。但是对于创业公司而言,他们能够更容易得到融资的机会。毕竟,一两百人民币对金融公司不算什么,可是对一个创业公司而言就是能否活下去的关键。而一两百人民币如果放在一个跨公司的基金中,每一家金融公司对应的资金可能只是一、二十万人民币而已。
安康的提议得到了到场的大部分金融公司的积极响应。这个方案虽然简单,但是化解了他们的心结。一方面,这些金融公司希望从张江的高科技公司的快速发展中分得一杯羹;另一方面,他们又担心自己承担的责任太大。
“安总,如果大家一起来设立联合投资基金的话,那么基金的管理权该怎么定?”一家金融公司的参会代表提出这个问题。
这是个核心问题,涉及到基金的使用权和各家金融公司在基金中的权益。
安康展示了下一张PPT,这张PPT上是两张组织架构图。
他解释说:“我设计了两个方案,各位可以一起讨论一下。第一个方案是参考了联合国的议事程序。出资额最高的几家公司作为常任理事,再从余下的公司中选几家出来作为普通理事,这样组成决策组。对项目的甄选、议价、投后管理、基金管理等进行决策。第二个方案就是集体决策。
两个方案各有利弊。第一个方案在选择决策人的时候比较费时间和口舌,但是决策快。第二个方案更加体现公平性,但是决策慢。”
在大家讨论的过程中,另一位参会者提的问题是关于项目甄选的问题。
安康说:“每一家公司都有推荐项目的权力,也不反对基金之外的公司推荐项目。对于项目池而言,所有的项目都可以不设门槛。这样我们就可以建立一个比较全面的项目池。这个项目池不仅可以由基金自己用,也可以与基金中的各家公司共享。我认为这也是帮助创业公司进行推广的一种手段。所以项目甄选是分步进行的。套用一句现在常用的话就是‘广泛撒网、重点培养、择优录取’。
初期我们也没有必要进行项目甄选。因为我们选入项目池的都是创业项目。这些项目都是刚刚起步。你要让这些项目一开始就呈现得有多么精彩,这也不现实。但是我们还是可以把项目纳入到我们的项目池中进行跟踪、观察。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再考虑是否要进一步接触。这样,我们获得的信息是完整的,是有历史依据的。对项目公司也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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