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十天的时间就过去了,我就这样和大黑狗在这破旧的厂子内呆了十天的时间。
这十天里,我的身体最起码恢复了行动的能力,只是和以前的感觉大不相同。
我似乎更加的喜欢黑暗,而且感觉不到身体的温度,甚至连心脏的跳动都停止了。
我已经从人正式的蜕变成了僵尸。
只是,我的身体强度似乎有了很大的提高,甚至比起刚开始大拇指异变的时候还要强,而且,除了我感觉不到生命的气息之外,似乎身体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这也是唯一能让我欣慰的事情了。
这些天里,我对大黑狗更加的了解,大黑狗平时并不喜欢说人话,而且也不喜欢动,就喜欢懒洋洋的趴在那里。
比起做人来。他更加的喜欢当一只狗。
这想法对人来说难以接受,但要是以一只狗的角度去想,似乎就没什么特别的了。
“走,回家!”此刻的我早已经是胡子拉碴,头发也是长长了很多。
身上的衣服当时战斗就破破烂烂。现在更是又脏又破,活脱脱的流浪汉,都不需要打扮的,绝对比大街上的大多数流浪汉还像。
大黑狗被我取了个名字,叫做大黑。
他也不介意。他本来是不想和我回去的,但是在我软磨硬泡,而且以一天两包烟的诱惑下,终于答应和我回去。
这可是绝对的战斗力啊,留在身边,绝对没有坏处。
而且严格来说,是大黑救了我,我必须要报答。
我这人就是这样,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这些天没有见到我,初七,寒泽和方圆他们会不会以为我已经死了。
还有午夜饭店,失去了主人这么多天,这么多天没有营业,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惩罚我。
我心里带着忐忑,也带着希望,就带着大黑狗回到了午夜饭店。
房门关着,就连对面的中药铺门也关了,不知道这一大早的寒泽跑到了那里。
我看着那诺大的牌匾,心中感慨。
将近二十多天没有回来,我真的有些想念这里了,也有些想念自己的那些朋友们。
我推了推门,门锁着。
我心里有些不安,不会是都觉得我死了,然后就散伙了吧?
想到这,我赶忙砰砰用力敲了几下。
很快,我就感觉到了一股阴凉的气息从里面飘了出来。
没错,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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