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话不说的好朋友。可以说在艳华心里最灰暗的时候,是老谭陪着度过的。
后来,艳华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老谭,怕管不住自己,于是离开了。
最后一次见面是十二年前,艳华当保姆,伺候个老太太。老太太看艳华老实懂事,心地善良,就给她介绍了个对象,是飞机厂的一个工段长。岁数比艳华大八岁,离婚的,有一个儿子跟着女方。
这个男的不错,对艳华呵护有加,俩人处了一年后领证结婚。
再以后,老谭转战东西南北,彼此失去联系。其实俩人都在三台子住,并且离的不远,只是互相不知道而已。
饭店打工人就这样,今天在这俩人一起工作,明天不干了就更奔东西,可能一辈子就见不到了。
是现实,也是一种无奈。
艳华就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老谭了。
如果当年没有林燕她会义无反顾的嫁给老谭。但世事弄人,谁叫林燕先认识的老谭呢,在嫉妒的同时也为林燕找到一个好男人高兴。女人一辈子求什么?不就是找一个疼爱自己的男人吗?
在玫瑰饭店的那段时光是自己过的最充实的一段日子。虽然岁数比老谭大,但更愿意把他当成哥哥,自己像妹妹一样跟在身后,听他指挥。
当初老谭和林燕处对象,先是老谭领着林燕回了自己家,他家人对林燕非常认满意,没有意见。等快过年的时候老谭去了林燕家,林燕妈不同意这门婚事,老谭一个人灰头丧气回来的。
紧接着过年,饭店照常营业,老谭没有回家。原打算过完年和林燕一起回老家的,没成想林燕妈不同意,也没脸一个人回去。
艳华陪着他过年,对他说如果不嫌弃自己,可以给他当媳妇,和他一起回去。老谭挺感动,但是心里有林燕呢,没答应。结果林燕冲破老妈阻力,正月初三从家里出来找老谭了。
艳华离开了。
两个人谁也没有想到能再见面,我们就把这个生命中的重逢当做是老天爷的安排吧。
“你现在干啥呢?”老谭问。
“没干啥,在家待着。你呢,还是干厨师?”艳华问。
“嗯,厨师,给人家炒菜。”老谭说。
“你家孩子多大了?”艳华问。
“五周岁。”
“男孩女孩?”
“男孩。”
“你可够累的,给你儿子奋斗吧。”艳华说完笑了,然后问:“林燕干啥呢?”
“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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