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亡的你生前有斩首三级,远远超过了《新则》对个人三等功所要求的:斩首一级后战殁殉国。
虽然你能拿出首级作为证明的武勋只有一颗,但另外那两颗也有人证;
就算要打些折扣,也肯定不会完全不作数——至少也能为你赢得一点感情分。
再加上你战殁,你很可能就要被立为正面典型:于马邑战场荣立三等功,为伟大胜利英勇捐躯的英烈某某!
你的妻儿能得到你的三等功臣赏钱十万,布一匹,以及一块《三等功臣之户》的功臣匾;
你的阵亡抚恤金另算,大概是长安朝堂十来万钱,当地郡衙五六万,县衙两三万——总计二十来万钱。
你的后事,无论是丧葬之礼还是迎来往送,所有支出都有官府和上官承担,根本不需要花费你留下的阵亡抚恤金,以及三等功赏金。
至此,你作为一个战死沙场的已故三等功臣,为你的妻儿留下了大约三十万钱——价值大约三个中产之家总家产的钱财;
与此同时,你的子嗣也会被贴上‘英烈之后’的政治增益标签,且有一人可入宫为郎,在当今天子身边侍奉一年!
待结束在皇宫中的实习期,你那个最有出息的儿子,可以选择做一个百石级别的官员,或是投军成为底层军官:什长……
以上,就是一位在马邑战场阵亡的有功将士,在战争结束之后所能得到的待遇,以及军功判定流程。
看上去,似乎并不算很繁杂?
不过是找阵亡者的三个战友、三个上官,外加军中的军监——即军功核算官了解一下情况,然后由他们做担保,来判定这个人生前的军功;
等战争结束之后,再由上官把阵亡将士的尸首,以及长安朝堂下发的赏赐、抚恤送回此人的家乡,交到此人的妻儿老小手中……
但你要知道:这,仅仅只是一个有功阵亡将士,需要长安朝堂做的工作量。
而这样的有功阵亡将士,马邑战场有至少两千人。
此外,还有将近四千人,虽然生前没有实打实的武勋,达不到个人三等功的判定标准,却也是有功于宗庙、社稷的烈士。
这些人,也同样需要抚恤;
且这些人,虽然没有达到个人三等功,却能分润到这场战争中,马邑方面军获得的集体功勋。
对了;
此战,马邑方面军经过长安朝堂商议,最终决定授予集体一等功。
算下来,这已经是博望侯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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