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列颠,阿路滋贝利。
虽然立足于本土,但由于只是一个位于乡下一角的小村,它并没有在时代的跃进中分享到国家的荣耀与恩惠。
如路边野草一样随处可见,交错起来,却完全不适合车辆行进的田野小路,让人怀疑自己是不是回到了中世纪,栉比鳞次的房屋。
惟一称得上特色的,可能也位于村子西边的酒馆了——如故事里冒险者聚集地一样吵闹的一层,还有随时可以上楼,聚集了许多漂亮女性的上层。
这种在大城市已经销声匿迹的建筑与营业项目,正是阿路滋贝利偶尔还能吸引一些怀古的观光客前来,不让这个村子彻底消失的衣食所系。
但即便如此,随着现代化的进步,这种除了情怀外,没有任何价值的小村子,迟早会因为人口的流失,逐渐消失在现实中,成为书上不起眼的一角。
在十年之前,不管是外人还是本地的居民,都明白这一点。
是的,本应如此才对——
“完全变了样呢……才过了十年吧,就成了拥有成套设备的工业地带,人类的成长与积累,还真是令人羡慕。”
穿着华丽的贵族礼服,举止优雅到完美的中年男性叹息了一声。
他独自走在混杂了与钢筋混凝土工厂的不和谐风景中,结实的皮鞋在石板地面的广场上发出‘咯答咯答’的声响。
尽管仪态十分优雅,却遮掩不住脸上的傲慢与冷淡,他宛若巡视领土的贵族一样平静的行进着。
天穹上已满是黑暗,在若有若无的月光照耀下,这道纯白的身影就好像是幽灵一般。
这并非是什么心理作用带来的偏见。
事实上,任何一个正常人看到男性身边,正在缓缓散去,如幻影一样的纯白之羽时,都会情不自禁的产生这样的想法。
但对于有识人之明的存在而言,他们恐怕宁愿自己遇到的是幽灵。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毕竟,就算是会将来者性命尽数吞噬的幽灵之群的危险性,也远不及这道白影的一分一毫。
——特梵姆奥腾罗榭。
最古老的死徒、朱月最初的随从。
目前领土最大,形式上发言权最高的死徒之王。
被敌人与死徒都以白翼公之名来称谓,位列二十七祖第17席的祖。
这样位高权重的人物,会在夜晚于阿路滋贝利这座小村漫步的原因也很简单。
——他是这座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