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院察悉,立刻咨照政府,诘他:"抵押借债,何故不付参议院议决,擅自签字"等语。政府答称:"由私人押借,与国家无涉。且款项亦未缴齐。"潦潦草草的说了数语,参议院议员,竞责政府遁辞,愈觉不平,再请政府切实答复。政府复答称:"汉冶萍公司,系由私人资格,与日本商订合办,尚赤通过股东会,先由该公司借日款五百万圆,转借与临时政府,请求批准。现只交到二百万圆,本总统正恐外人合股,不无流弊,正拟取消这事,所以未经交议"等因。湖北参议员刘成禺、张伯烈、时功玖等,攘臂起诟,极言政府擅断擅行,愤极辞职,立回湖北原籍,运动本省临时省议会,另行组织临时国会,与南京临时参议院抗衡。临时参议院成立,未及一月,即成决裂,此即中华民国不祥之兆。政府乃将汉冶萍公司罢押。临时参议院亦驳斥湖北省议会,为法外举动,当然无效。特举此数事,见得中国共和之难成。正在喧闹的时候,伍代表已交到优待清室等件,立待议妥,大众乃将余事搁起,专心致志的公议要项。但见第一行写着道:
(甲)关***皇帝优礼之条件。
大众瞧这十余字,各哗声道:"清帝退位,清室已亡,还有什么大不大。说得有理。就是优礼的礼字,亦属不合。"一议员道:"竟改作'清帝退位后优待之条件'便好了。"又有一议员道:"退字不如逊字,俾他留点面目,何如?"当下大众赞成,遂由主稿员另纸写出,系(甲)关于清帝逊位后优待之条件,写毕,再将原稿看了下去,系是:
第一款,大清皇帝尊号,相承不替,国民对***皇帝,各致其尊崇之敬礼,与各国君主相等。
大众复道:"不妥不妥。清帝已经退位,我辈国民,还要去尊崇他做甚么?"乃经大众悉心参酌,改为:"清帝逊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以待外国君主之礼相待。"再看第二款云:
第二款,大清皇帝岁用,每岁至少不得短于四百万两,永不得减额。如有特别大典,经费由民国担任。
大众磋议,改四百万两为四百万元,特别大典二语删去,乃复由主稿员写下道:"清帝逊位之后,每岁用四百万元,由中华民国给付。"再看第三款列着:
第三款,大内宫殿或颐和园,由大清皇帝随意居住,宫内侍卫护军官兵,照常留用。
大众又道:"清帝既已退位,大内宫殿,不应久居。"一议员应声道:"何不叫他还居颐和园?"旁又有一议员道:"颐和园规模弘敞,殿阁巍峨,令他居住,还是便宜了他。"连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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