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巨大的头颅上,却有一对尖角,犹如狂牛。嘴里伸出一对长长的獠牙,犹如野猪。
背后是蝙蝠般的翅膀,展开后铺天盖地。九条尾巴九种形状,各不相同。
有钢鞭般的虎尾,毛茸茸的狐尾,直挺挺的狼尾,皮鞭般的豹尾,拂尘般的马尾,毛笔般的狮尾……
四个爪子与虎爪类似,但四条腿却如黑熊般粗壮。身体覆满了鳞片,有如山岳。
这不是世间的任何兽类,这是天下兽族的灵气所聚,咆哮着看着脚下的蝼蚁,睥睨天地。
在巨大的白光猛兽中间,显得格外渺小的萧芹,正在发生剧烈的颤抖,看似十分痛苦。
虽然隔着白光看不清楚,但人们能清楚地感觉到,萧芹为了使出这一招儿来,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否则他这一招早就该使了,不用等萧风回来,他就可以灭掉勤王的兵马吧?就算灭不掉,也吓跑了!
“萧风,今天,我就让你看看武神的真身!你说你练的极乐神功才是正道,你可有这法相?”
萧风的声音在金光里淡淡传来:“我没有,但我可以请。”
萧风身上的金光流转,犹如符咒,天空中传来不止五个字:“大明弟子萧风,恭请文圣仓颉。”
然后人们撤退得更快了。因为现在变大的不仅是萧芹了,萧风的金光也在变大。
这两人死死地盯着对方,就好像对方是某些不可描述的小电影里不可描述的画面一样,光是看看就能让人变大。
萧风身上流转的金光,从身上开始膨胀,沿着萧风的身体轮廓向外扩张,一直长到比萧芹的白光还要高。
这倒并不能说明萧风变得就比萧芹大了。因为萧芹的白光是猛兽,是四脚着地的,而萧风的金光确实人形。
直立行走的人族,在长度上总是要占些便宜的,但趴着战斗的兽族,则要更加粗壮一些,很难说谁更威猛。
金光变大了,组成金光的文字自然也变大了,每一个字都像蒲扇那么大,清晰可辨。
十万个金光闪闪的文字,就像十万片金光闪烁的鳞甲,围绕着萧风,变成了一个金色的巨人。
金色的巨人和白色的猛兽就这样对峙着,天地间的一切似乎都成了蝼蚁。只有他们才是彼此唯一的对手。
禁军也好,勤王军也好,不列颠人也好,在这震撼的一幕面前,没有人还顾得上彼此厮杀,都在向外跑,挤成一团。
伊丽莎白率领的不列颠联军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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