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直到我收摊,我就没有再见过她,我知道她不会再出现在我的面前,至少今晚不会,明晚会接着出现的,因为有了之前的依据,才有了我现在的底气。她离去后,我还是照样做我的生意,赚我该赚的钱。赚钱之余,我还会抽空跑到炒货店里,买上一斤瓜子,无生意的时候就静静地坐在电脑前边看资料边磕。偶尔我还会抬起眼来,看看过往的小妞那漂亮的脸蛋,迷人的身段,有时看到漂亮的,我也会忍不住心里直痒痒,但我不会付之行动,我知道,那行动所要付出的代价不是我现在的这样一个小摊可以承受的。我只能在心里想想,在梦里做做,但每一次,梦中出现的都不是她。连梦里这么一个小小的奢求都不可得,我知道上帝他其实也和我一样,是个现实主义者。他不想让我沉醉于梦里的无知,而混淆了现实生活的残酷,让我过得张冠李戴。
我所做的这个歌曲下载的买卖,绝对是公平、公正、公开的生意。明码标价可为公平,帮客户下的东西只多不少可谓公正,天天置自己为众目睽睽之下接受世人的检查可为公开。并且我这生意秉承的也是为大众服务这个根本。但凡来我这下歌、下片、下图、下书、下电影之人,都是自愿而来,并且是他想下多少就下多少,我都是依他的想法去操作,从来不会把我的东西强塞给人家。我大学虽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可也不会触犯法律,强买强卖。
我之所以把这个买卖称为生意,是在这个城市的每个夜市里,都有像我一样做歌曲下载的人,并且不在少数,就连我所在的这个夜市,都不止我一个人在做这事。我甚至从和网友的聊天中知道,许多别的大城市的夜市里,这种歌曲下载的人也很多,既然全国都有人在做这个事情,那我如果不把它称为生意,岂不是对它最大的亵渎吗?
一天天过去,我重复着我的赚钱,她也是按时出现在我的视线中,她的时间观念很强,这一点我早就确知过了,要不她也不会每天都那么准时走过我的眼前,然后又优雅地消失于我的视线中,我以为我们俩的生活,就只会限于此,限于我每天看她的这几分钟,限于她每天娇分健的步伐不会再我的摊前停留的几分钟。至于别的奢望,我有去想过,但都只限于我一个人的内心活动,不可能有第二个人知道。她当然也不可能知道,不过今天,我却觉得老天爷好像把我的内心活动告诉了她。
今天她与我的交集完全是我始料非及的,她淡淡一笑坐到我的桌子前面,我只得掩饰着心中的狂喜,并且不让脸上有任何过激的表情让她看出来,要不然,我会很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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