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们,再来点收藏吧!)
1982年,整个美国或者说整个世界都处在一个过渡的阶段。
战争、反战、垮掉的一代,色彩斑斓的波西米亚发带和鲜艳靓丽的格子衬衫,懒懒散散的黑人蓝调音乐,让人迷醉的杜松子酒,加上NBA电视转播那泛着油光同时色调昏暗的画面,构成了美国人对于七十年代的记忆。
而到了八十年代,整个世界似乎一下子从那种灰暗晦涩的色调中解脱了出来,瞬间明亮了起来。
ET开始掀起关于外星人电影的狂潮,英国则和阿根廷在南大西洋打了一场不像战争的战争,罗纳德·里根从刺杀中恢复,开始带领美国冷战中扭转冷战中的颓势,奥利维娅·约翰的《physical》排在了音乐专辑销量榜的榜首。
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一切都在意味着这将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个黄金时代,包括NBA。
大鸟伯德和魔术师约翰逊在1979的入主,瞬间改变了NBA在不断下滑的颓势,这对创造NCAA历史收视率冠军的伟大对手,将他们的伟大对抗带到了NBA,并将拯救整个联盟。
三年的时间,两个人已经各自获得了两个和一个总冠军,一个最佳新秀和两个总决赛MVP,带领湖人和凯尔特人这两只传统强队走向复兴。
同时,其他豪强也不甘落伍,其中最具震动性的大新闻就是1982年的常规赛MVP摩西·马龙,入主超级强队,东部卫冕冠军费城76人。
NBA的黄金时代已经拉开大幕。
而此时,穿越时光三十年,漂洋过海来到这片土地的中国人,甘国阳,正经历着他短短的篮球生涯中最黑暗的时刻。
现在已经是1982年的11月底,时值深秋,加州已经不再温暖,而甘国阳则在UCLA的篮球队进入了寒冬。
在进入UCLA后的将近三个月时间里,他发现自己始终没有办法融入这个学校,也没有办法融入这支篮球队。
UCLA对他而言太大了,每次训练他都要走很远的路,才能从宿舍到达体育馆。
这里的学习课程也异常密集和艰深,甘国阳不畏惧学习,但毕竟他不是学习狂人,更何况他有着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他要打篮球。
可是,在篮球队他同样没有归属感,哪怕他已经在无数次训练中表现出了自己出色的天赋和技术,以及常人难以企及的篮球智商。
甘国阳是贾巴尔在这些年回到UCLA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