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滩污血和馒头,正是那条倒霉的土狗,死前留下的遗物。
对此,吕云惊呆之余,有些摸不着头脑。自己刚才明明是趴在地上等死,可现在怎么就突然来到了这滩污血这里?
可当下,对于六岁的他,还无法去深究。况且,他一看馒头就在自己触手可得的地方,心中求生的**,瞬间就被点燃了。
也管不得其他,吕云急忙使出全身的力气,伸手将那已经被狗血浸泡得半透的馒头,抓在了手。
他也不细看,赶忙往嘴里送。
这来之不易的馒头,吕云一星半点的都不愿浪费。只看他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馒头,还不忘舔一舔手上残留的粉屑。全然没有去不顾及那馒头上,和手上腥臭的狗血,已经被他吃进了肚子里。
待吃了馒头,吕云肚腹内绞心的饥饿感,平复了不少。加上狗血腥燥活气,也使得他恢复了一些气血,小命总算是保住了。
至那次以后,吕云发现了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就是他的身体,可以在一念之间,在别人毫无察觉地情况下,做一些事情。
起初,这发现把他吓得不轻,但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尝试后,他也算勉强掌握了这项惊人的本领。
如果肚子饿了,想吃东西,他会在任何人毫无感知的情况下,在别人的眼皮子底下,拿走他想吃的东西。而且,他还能在一念之间,出现在原来的位置上,从而让人发现不出任何的端倪。
这瞬间移位,需要什么东西的时候,一念之间,并能取来的奇异本领,也使得他,从此告别了饥饿,再也没有饿过肚子,着实让旁人惊叹不已啊!
当然,食物不用愁了,那其他的方面,就更不用说了。再后来,他看别人有的,他没有,并随手取来,从未失过手,让他的生活,也渐渐地好了起来。
后来,随着自己慢慢地长大,吕云也渐渐地明白一些事理。知道了他这般取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的行为,被人们称之为偷盗,更是被世道伦理所不容,可以说是人人喊打的不耻行为。
而且,这莞平城内,世道险恶,人心复杂;特别是底层乞讨的人群里,更是鱼龙混杂,良善不分。
在耳听目染之下,早已让长期混迹于其中的吕云,沾染了不少的恶习,使他养成一身的玩赖之气。对那些道德伦理方面,也就看得不是那么的重要了。
他自持奇技傍身,短短的数年间,在混乱的年月里,从莞平城内各大豪门富户的家中,断断续续地盗取了无数的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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