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修饰整洁,手掌宽厚,手指修长有力,而且温暖干燥,像是大理石雕刻出来的,但此时,他的手心一定满是冷汗。
我见过赢小姐的手,纤纤玉手,白的发青,一定很冷。
他们的手终于互相握住。
赢小姐的笑容忽然变得残忍而冷酷:“你是个聪明人,你的确不该和我握手的。”
“为什么?”林森好像还不懂。“你的手真的好凉,但是很软啊。”
赢小姐说:“因为我实在不想再看见你这只手上握着一把枪对着我。我也不想发现你暗算我。”
似乎赢小姐的手突然用力。
她很了解自己这一握的力量,林森的手就算是大理石,也会被她握碎。
林森却居然还是在微笑着,笑容中还是带着一种讽刺之意。他也没有因为疼痛而呻吟,即使他脸上已经汗流成河了,一滴冷汗滴到了地上,在我眼前啪的跌碎。我有点窒息了。
赢小姐忽然“啊”了一声。她说:“你还是暗算我了,好大的胆子。”
赢小姐往后退了几步后,手里似乎拿出去什么东西,指着林森。林森一动不动,他还要挡住我。
赢小姐似乎在流血,血流不止,滴到了地上,她却还是在微笑说:“想不到你的手还会咬人。”
高登淡淡道:“我的手不会咬人,但我手上的戒指却是个朋友送给我的,说是可以辟邪。”
他摊开了他的右手,中指上戴着戒指,已弹出了一根尖针,银白的针尖上沾着一点血红的光芒。
针头上还带着血。
赢小姐叹了口气:“你不该用这种东西来对付一个跟你握手送行的朋友的。”
“这个朋友若不想捏碎我的手,这根针也就不会弹出来。”林森又补充了一句,:“况且你也不是我的朋友。”
林森用手指轻轻一转戒指,尖针就又弹了口去。那个戒指很眼熟,曾经戴在婴桑的大拇指上,蓝色的宝石上一抹鲜红的血沁。而这个扳指只能戴在林森的无名指上。
“看来你的确是个很小心的人。”赢小姐又在叹息。
“所以你觉得很失望?”林森说。
“的确有一点。”赢小姐说。
“你失望的,也许并不是因为我还活着。”林森在冷笑。
赢小姐说:“我本来不想让你死的很苦的。”
林森摇摇头:“死本就很苦,怎么死都无所谓了。”
赢小姐说:“你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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