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夜,急欲为全国人民求一生路者也。吾国民党则夙以国民革命实行三民主义为中国唯一生路,兹综观中国之现状,益知进行国民革命之不可懈,故再详阐主义,发布政纲,以宣告全国。
政纲的全文道:
吾人于党纲,固悉力以求贯彻,顾以道途之远,工程之巨,诚未敢谓咄嗟有成。而中国之现状,危迫已甚,不能不立谋救济。故吾人所以刻刻不忘者,尤在准备实行政纲,为第一步之救济方法。谨列举具体的要求,作为政纲。
凡中国以内,有能认国家利益,高出于一人或一派之利益者,幸相与辨明而公行之。
甲 对外政策。
一 一切不平等条约,如外人租借地,领事裁判权,外人管理关税权,以及外人在中国境内行使一切政治的权力侵害中国主权者,皆当取消,重订双方平等互尊主权之条约。
二 凡自愿放弃一切特权之国家,及愿废止破坏中国主权之条约者,中国皆将认为最惠国。
三 中国与列强所订其他条约有损中国之利益者,须重新审定,务以不害双方主权为原则。
四 中国所借外债,当在使中国政治上实业上不受损失之范围内保证并偿还之。
五 庚子赔款,当完全划作教育经费。
六 中国境内不负责任之政府,如贿选窃僭之北京政府,其所借外债,非以增进人民之幸福,乃为维持军阀之地位,俾得行使贿买侵吞盗用。此等债款,中国人民不负偿还之责任。
七 召集各省职业团体(银行界商会等)、社会团体(教育机关等)组织会议,筹备偿还外债之方法,以求脱离因困顿于债务而陷于国际的半殖民地之地位。
乙 对内政策。
一 关于中央及地方之权限,采均权主义。凡事务有全国一致之性质者,划归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质者,划归地方。不偏于中央集权制,或地方分权制。
二 各省人民得自定宪法,自举省长,但省宪不得与国宪相抵触。省长一方面为本省自治之监督,一方面受中央指挥以处理国家行政事务。
三 确定县为自治单位。自治之县,其人民有直接选举及罢免官吏之权,有直接创制及复决法律之权。
土地之税收,地价之增益,公地之生产,山林川泽之息,矿产水力之利,皆为地方政府之所有,用以经营地方人民之事业,及应育幼养老济贫救灾卫生等各种公共之需要。各县之天然富源,及大规模之工商事业,本县资力不能发展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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